一、服務對象
個人
二、聯辦事項
1、保障性住房信息核查
2、個人身份信息核驗(戶籍信息、居住證信息)
3、車輛信息核驗
4、低保、特困、低收入人員信息核驗
5、婚姻信息核驗
6、新就業無房人員學歷信息核驗
7、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記錄查詢
8、不動產登記信息核驗
三、申報須知
1.保障性住房信息核查
申請人身份核驗通過后,政務服務平臺將辦件信息推送至住建(住房保障)部門,住建(住房保障)部門接收到申請信息及材料后,經核查反饋核查結果,并將辦理結果同步反饋至政務服務平臺。
2.個人身份信息核驗(戶籍信息、居住證信息)、車輛信息核驗
申請人身份核驗通過后,政務服務平臺將辦件信息推送至公安部門,公安部門接收到申請信息及材料后,經核驗反饋核驗結果,并將辦理結果同步反饋至政務服務平臺。
3.低保、特困、低收入人員信息核驗,婚姻信息核驗
申請人身份核驗通過后,政務服務平臺將辦件信息推送至民政部門,民政部門接收到申請信息及授權委托核對等相關材料后,經核驗反饋核驗結果,并將辦理結果同步反饋至政務服 務平臺。
4.新就業無房人員學歷信息核驗
申請人身份核驗通過后,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https://www.chsi.com.cn) 核驗申請人高等學歷或登錄湖北教育信息網(http://hbzzxt.e21.cn)核驗申請人中等學歷。
5.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記錄查詢
申請人身份核驗通過后,政務服務平臺將辦件信息推送至人社部門,人社部門接收到申請信息及材料后,經核查出具信息核查結果,并將辦理結果同步反饋至政務服務平臺。
6.不動產登記信息核驗
申請人身份核驗通過后,政務服務平臺將辦件信息推送至自然資源部門,自然資源部門接收到申請信息及材料后,經核驗反饋核驗結果,并將辦理結果同步反饋至政務服務平臺。
四、辦理流程

五、申報材料
1、公租房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
六、辦結時限
承諾辦結:29個工作日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八、辦理地點
線下辦理:黃石市民之家二樓F區企業事務區7號窗口
線上辦理:1. 登錄湖北省政務服務網(http://zwfw.hubei.gov.cn/)“高效辦成一件事”專欄,根據頁面提示辦理
2.鄂匯辦APP:登錄鄂匯辦APP,點擊“高效辦成一件事”專欄,根據頁面提示辦理
九、咨詢電話
0714-6511867
編號: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資格申請表
申 請 人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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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報說明
一、低保家庭:申請家庭中僅有部分成員享受低保的,此項應填“否”。
二、單身居民:是指年滿28周歲的未婚人員、不帶子女的離婚或喪偶人員,以及年滿18周歲且未婚的孤兒。
三、戶籍情況:請填寫“本市戶籍”或“居住證”。16周歲以下非本市戶籍的共同申請人此項可不填。
四、工作單位:有穩定工作的請填寫具體所在單位名稱。其他情形可選填:靈活就業、退休、在校學生、服役、服刑、無業等。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此項可不填。
五、監護人:共同申請人均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代為申請的法定監護人,應提交能夠證明監護關系的相關材料。
六、優先配租對象:1、無房家庭: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市區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和承租公房。2、人均收入低于最低收入標準且住房面積低于8平方米(含)的家庭。3、計生特扶家庭:經市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評定確認,納入我市計劃生育特別扶助范圍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4、重癥患者家庭:經診斷確認符合武漢市貧困群眾醫療救助實施辦法規定病種,需提供市級以上(含市級)醫院出具的診斷書;5、殘疾人家庭:經市殘聯認定為一、二級殘疾等級人員;6、成年后的孤兒: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未婚;7、無子女的老人:無子女且年滿60周歲的老人;8、見義勇為家庭:受市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犧牲人員遺屬、致殘人員;9、勞動模范家庭:經市總工會認定受市級以上表彰的勞動模范;10、英雄模范家庭:受市級以上表彰的英雄模范;11、烈屬家庭:依有關規定評定為烈士的遺屬家庭;12、經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認定申請住房優待的優撫對象;13、其他:法律法規及政府文件明確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產權人(承租人): 1、屬自有產權住房,按《房屋所有權證》中的“房屋所有權人”姓名填寫;2、屬租住公房的,填寫承租人姓名。租住公房是指向直管公房、單位自管房產權單位直接承租該房屋。
八、建筑面積:1、屬自有產權住房的,按照《房屋所有權證》上注明的建筑面積填寫;2、屬租住直管公房、單位自管房的,按照《公有住房租約》中注明的計租面積乘以1.25系數折算為建筑面積(計租面積實為建筑面積的,按建筑面積填寫)。
九、特殊住房情況:是指實際已歸共同申請人所有但尚未辦理相應產權登記手續的住房。“特殊情況”包括①購買商品住房尚未辦理產權登記手續的;②征收拆遷安置住房;③其他情形(如遺產繼承、離婚分割、受贈等)。請選填對應類型的序號,選擇第③項的應寫明具體情況。
十、保障方式:申請人可選擇租賃補貼或實物配租。
十一、租賃時限:租賃補貼申請家庭目前租住房屋租期截止時間。
十二、特殊情形及優先配租的依據:凡是選擇個人特殊情形和優先配租家庭對象的,均應填寫依據的證件證書名稱、編號、發證單位和時間,以便核實;未填報或填報不實的,將影響優先配租資格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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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申請表
填報時間:20年月日
申請人 | 性別 | 是否低保家庭 | 是否單身居民 | 聯系電話 | ||||||||||||||||||||||||
戶籍地址 | 區??? 街道 社區 | 現住地址(具體到門牌號) | 區?? 街道??? 社區 | |||||||||||||||||||||||||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情況 | 與申請人關系 | 姓名 | 戶籍情況 | 身份證號 | 工作單位 | 月均收入(元) | ||||||||||||||||||||||
監護人 信息 | 與申請人關系 | 姓名 | 身份證號 | 住房地址 | 聯系電話 | 備注 | ||||||||||||||||||||||
家庭住房情況 | 產權人 或承租人 | 權屬性質(自有或公房) | 房屋座落 | 房產證號或 公房租約編號 | 建筑面積(M2) | |||||||||||||||||||||||
特殊住房情況 | 涉及共同申請人 | 特殊情況 | 房屋坐落 | 房產證號或 合同備案編號 | 建筑面積(M2) | |||||||||||||||||||||||
家庭人口(人) | 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M2) |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M2) | 家庭月收入(元) | |||||||||||||||||||||||||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 保障方式 | □實物配租?????? £租賃補貼 | 租賃時限 | |||||||||||||||||||||||||
特殊情形及優先配租的依據 | 證件、證書名稱 | 編號 | 發證單位 | 發證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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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書
本人及全體共同申請人已知曉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申請的相關政策,現提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申請,愿意遵守相關規定,并保證本表所填寫內容及所提交申請材料均真實無誤,如有隱瞞、虛報或偽造等行為,愿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本人及全體共同申請人同意市、區、街道辦事處等住房保障工作機構和管理部門在審查資格條件時,可向有關單位(包括民政、勞動、工商、稅務、公安、金融機構等)和個人收集、核對本人及家庭成員的信息資料。同意并授權擁有本人及家庭成員個人信息、資料的單位(部門)或個人,向各級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資格審核部門提供本人及共同申請人的相關信息資料。
代為申請的法定監護人承諾對被監護人在承租期間的行為及其后果承擔完全責任。
申請人:(簽名并按手印)
代為申請的法定監護人:(簽名并按手印)
2020年 04月21日
審 核 意 見 | |
街道 辦事處 | 經查驗,申請人所提供的申請材料齊全,同意受理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的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申請。 經初審,申請人所提供的申請材料屬實,家庭人均月收入?????? 元, 家庭人口?????? 人,保障人口?????? 人,并于20?? 年??? 月??? 日起,在申請人戶籍、居住地社區和現工作單位公示七日,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符合申請條件。 □申請家庭屬于?????????????????????????? 收入不受限制對象。 □申請家庭屬于?????????????????????????? 優先配租對象。 經辦人:?????? 復核人:??????? 分管領導:? ??? ???? (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
區民政部門 | 經審核,申請家庭人均月收入?????????? 元。 經辦人:?????? 復核人:??????? 分管領導:?????????? (公章) 二〇? ? 年?? 月?? 日 |
區房管部門 | 經審核,申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 經辦人:?????? 復核人:??????? 分管領導:?????????? (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
核準 意見 | 經公示,申請家庭符合武漢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申請條件,家庭人口?????? 人,保障人口?????? 人,人均月收入?????? 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同意發放《武漢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證明》。 □申請家庭屬于?????????????????????????? 收入不受限制對象。 □申請家庭屬于?????????????????????????? 優先配租對象。 □申請家庭符合租賃補貼條件。 (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