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大冶市2025年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直有關單位,機關有關股室:
現將《大冶市2025年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大冶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
2025年7月18日
大冶市2025年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方案
為加快培育高素質農民培育隊伍,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根據《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湖北省2025 年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農辦發〔2025〕4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2025 年,圍繞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產保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發展壯大鄉村特色產業和建設文明鄉風等人才需求,以城鄉融合興業富民行動為抓手,聚焦“5+1”重點產業鏈,著力打造一支“懂農業、愛農村、善經營、會管理”的高素質農民隊伍,為推進鄉村全面振興提供堅實人才保障。
二、專項工程
(一)糧油生產經營主體能力提升。圍繞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以糧油領域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等內容,組織召開糧油產能提升主體培育,重點開展糧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主體培育。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的技術技能水平。
(二)重要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能力提升。圍繞踐行大食物觀,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以畜牧、水產、蔬菜、水果、茶葉、食用菌、中藥材等種植養殖理論、生產技術、質量安全和綠色發展等知識技能為主要內容,結合地方農業特色,開展重要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能力提升培育。
(三)農機作業技能提升培訓。圍繞促進糧油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重點聚焦主要糧油作物耕種管收機械化作業關鍵環節以及機收減損,支撐農業機械化全程全面高質量發展和提升農機作業服務質量,因地制宜開展農機手技能提升培訓,培養一批高素質農機手、農業生產無人機飛手。
三、組織實施
(一)精選培育對象。高素質農民培育對象為年滿16 周歲,正在從事或有意愿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農民和返鄉人員,主要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和鄉村振興骨干人員。上年度已參加培育的農民,確因人才培養需要的,可在今年參加不同主題或同一主題更高層級的培育。
(二)擇優遴選機構。堅持競爭擇優原則遴選培育機構。
鼓勵優質公益性培育機構連續穩定承擔培育任務,對承擔上一年度培育任務并高質高效完成的培育機構可優先選用。通過招投標形式遴選培育機構的,應將《高素質農民培育規范》有關培育機構條件的內容納入招標條件。承擔實踐教學環節的機構應具有滿足培育主題要求的場地、設施設備、實踐師資等條件。同時,對未按要求完成培訓任務、私自分包、轉包培訓任務的,取消當年培訓任務并追繳項目資金,從培訓庫中除名,5年內不得再申請入庫。培育機構可跨區域承擔培育任務,承擔培育任務的培育機構確定后,要按規定履行公開公示程序。
(三)制定開班計劃。科學合理制定開班計劃,應包括培育
主題、課程、學時、培育對象、培育形式、師資、教材、經費支出計劃和預期效果等培育全過程內容,明確班級管理相關要求。開班計劃由農業農村部門審核,并經省級農業農村部門審定后,由培育機構公開發布并嚴格按照計劃實施。開班計劃確有必要調整的,需經原審核部門同意。原則上每個培訓班人數不超過70人,以實踐教學為主的,每班不超過50人。由于交通不便、培育條件不足或培育內容專一性導致培育人數較少的,每班應不少于30人。
(四)創新培育形式。圍繞“三農”領域重大需求,通過實行分類型、分專業、分階段、小班制、重實訓、強服務的培育方式,扎實開展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一是科學安排班次。根據前期任務需求摸底情況,圍繞農民實際需求,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安排班次,可選擇集中或分時段開展,以小班制開展授課,強化針對性培育。每個培訓班培訓天數不少于7天56個學時(不包含報到、返程時間)。1學時為45分鐘,每天不超過8個學時。線上學習平臺應具備完善的在線學習、直播授課、課程考核及相關統計、監測和評價功能,線上學習學時數不超過總學時數的15%。學員在線評價和滿意度均不低于 90%。二是建立模塊化課程體系。課程分為綜合素養課、專業技能課、能力拓展課三類。其中,綜合素養課作為核心基礎,內容涵蓋思想政治、政策法規、職業素養和文化素養類等課程,包含“開班第一課”且不低于總學時數的10%。“開班第一課”需重點融入當年中央一號文件和農業農村部相關部署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委派與培訓班主題相符的主管單位人員講授;課程教材需嚴格把關,經主管部門審核后選用規范、先進、實用的培育教材(包括正式出版物和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編制的培育手冊),師資原則上優先來自政府及所屬事業單位、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機構,同時鼓勵聘請“田秀才”“土專家”及實操經驗豐富的專業人員、技術能手參與實踐課程講授,并支持各地選用省級共享師資課程。專業技能課需緊密圍繞培育對象實際需求和培育主題開設,學時數不低于總學時數的70%,全部專業技能課程結束后應進行課程考核,合格者發放培訓證書。
(五)注重實踐實訓。實踐教學應在與課程內容直接相關的實習實訓場所或生產經營一線開展,包括場地實訓、頂崗實習、跟崗見習、模擬教學、實踐孵化等形式。廣泛吸納農業企業、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參與實踐教學,并從中選用實踐教學師資。支持用好農科院所、農技推廣機構、科技小院等科技資源,開展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實踐教學的比例不低于專業技能課學時數的50%。
(六)加強跟蹤服務。建立技術指導、成果轉化、創業支持等跟蹤服務機制。行業部門會同培訓機構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在線學習和信息推送等服務。組織不定期回訪,及時了解和幫助解決學員在生產、經營、服務中存在的困難,跟蹤回訪人數不少于培訓班總人數的30%。同時,引導成立農民協會、產業聯盟、電商聯盟等組織,發揮農聯合作用,促進農民抱團發展、對接市場。積極搭建交流平臺,組織開展產銷對接、跨省區交流合作、創業創新項目路演、技能競賽等活動。支持“培訓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培訓學時+學歷教育學時”等結合方式,組織參加農民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國家職業技能鑒定和學歷教育,提高農民教育培訓含金量、實效性。
四、進度安排
實施時間為2025年6月至12月。具體進度安排如下:
(一)謀劃部署階段(2025年6月20日—7月20日)。
通過摸底掌握技能缺口,擬分層分類計劃。統籌政策與需求,編制含目標、課程、考核等細則的培訓方案。遴選優質評審機構,定向征集返鄉大學生等群體,鎖定參訓對象,筑牢實施基礎。
(二)組織培訓階段(2025年7月21日—10月31日)。按照《高素質農民培育項目管理工作規程(試行)》和《高素質農民培育規范(修訂)》的要求,分期分批舉辦培訓班,開展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5年11月1日—12月31日)。全面梳理實施成效、經驗做法及存在問題,同步對照既定目標完成績效自評,通過數據比對、成效核驗等方式形成客觀評價報告,為后續優化提升提供實踐依據。
五、責任分工
高素質農民培訓工作在市農業農村局的統一組織領導下實施。各單位具體工作責任分工如下:
(一)局農村社會事務促進股負責統籌協調全市高素質農民培育工作,負責方案制定和組織實施等工作。
(二)局計財審計股負責培訓資金使用與監管,財務核算與賬目管理,確保項目資金使用實現專款專用、專賬管理,提高項目資金使用效果。
(三)市農廣校具體負責培訓的組織實施、培訓管理與資料收集整理工作。負責各培訓班次教學計劃的審定、教師隊伍管理教材審定、教學臺賬管理、信息報送、結業證書發放和各班次驗收等工作。
(四)市農業機械服務中心、市水產中心、市種植業服務中心、市農業特色產業發展中心等行業主管單位負責本行業培訓班次的設置,培訓對象的遴選,配合組織開展培訓和受訓學員后續跟蹤服務工作。
六、資金管理
(一)支出范圍
嚴格遵守中央財政項目資金有關開支規定,按照“誰使用、誰負責”原則,資金使用范圍主要包括:
1.教學資源與師資費用:涵蓋教材資料(文字、聲像教材及線上課程開發)、教師課酬(含理論授課、實訓指導及線上教學費用)、交通費、食宿費等支出。
2.學員培養成本:包括學員食宿、交通(含異地培訓往返交
通費補助)、學習用品、實訓耗材、實習實踐費用及結業證書制作等。
3.培訓組織與實施:涉及場地租賃、設備使用、宣傳推廣、檔案管理、信息化平臺運營(如線上培訓系統維護及流量費用)及跟蹤服務(技術指導、后續咨詢等)、其他相關費用。
4.禁止列支招投標費用、第三方評估費、管理人員業務培訓費及與培訓無關的行政開支。同時,依托農民教育培訓管理系統和農業農村部轉移支付管理平臺開展項目管理規范臺賬管理和績效評價確保效益最大化。
(二)資金預算及補助標準
常設任務人均補助標準不超過3800元,課堂教學日均費用每人不超過400元。實踐教學費用應按實際需要支出,原則上不高于課堂教學日均標準的150%。跟蹤服務費用不高于培訓班總費用10%。
七、保障措施
要加強組織領導,市農業農村局為高素質農民培育的主管部門,組織市農廣校、市農業機械服務中心等相關單位扎實開展培育工作。要強化資金監管,督促培訓單位按照中央和省、市有關項目資金管理規定要求,建立項目資金專賬,確保專款專用、規范使用。要加大宣傳推介,及時挖掘和宣傳典型案例、經驗做法,營造政府重視、部門支持、社會關注、農民滿意的良好氛圍。
附件:大冶市2025年高素質農民培訓任務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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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大冶市2025年高素質農民培訓任務分解表
序 號 | 培訓單位 | 糧油生產經營主體 能力提升 | 重要農產品生產 經營主體能力提升 | 農機作業技能提升 培訓 | 合計 | ||||||
班次 | 人數 | 學時 | 班次 | 人數 | 學時 | 班次 | 人數 | 學時 | |||
1 | 市農業機械服務中心 | 1 | 35 | ≥56 | 155人 | ||||||
2 | 市水產服務中心 | 1 | 40 | ≥56 | |||||||
3 | 市種植業服務中心 | 1 | 40 | ≥56 | |||||||
4 | 市農業特色產業發展中心 | 1 | 40 | ≥56 | |||||||
合計 | 1 | 40 | 2 | 80 | 1 | 3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