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編制說明
一、2021年預算編制重點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決落實中央、省、市委和市政府決策部署,用足用好黨中央支持湖北發展一攬子政策,發揮財政政策逆周期調節作用,著力于“六穩六?!?,確保政策落實、資金見效。堅持發展新理念,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貫徹落實積極財政政策,按照“保重點、控一般、促統等、提績效”的預算管理要求,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嚴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財力支持重點支出;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推進預算支出標準體系建設,提高財政資金配置使用績效;強化預算法治意識,硬化預算剛性約束,推進預算信息公開,著力構建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
按照上述指導思想,2021年預算編制應堅持以下原則:
(一)以收定支,量力而行。收入安排必須科學客觀、實事求是,既積極又穩妥;部門預算與單位履行行政職能及事業發展計劃相協調,與財政財力相適應。
(二)保證重點,嚴控一般。強化各類財政資金的統籌,集中財力辦大事,按照保運轉、保民生、?;久裆捻樞虬才蓬A算,從嚴控制和壓減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比上年只減不增。
(三)規范編制,講求績效。規范預算編制,嚴格預算審核,加快預算批復、下達,按規定公開預算接受社會公眾監督,積極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編報
2021年我市地方財政總收入安排620588萬元,同比增長31.8%。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安排354600萬元,同比增長31.2%。
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安排663236萬元,可比增長6.4%。
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情況:收入方總計77084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5460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218814萬元,一般債券轉貸收入45111萬元,上年結轉收入24368萬元,調入資金117952萬元,動用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0000萬元;支出方總計77084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663236萬元,上解上級支出62299萬元,一般債券還本支出45310萬元。
三、2021年部門預算編報
(一)部門預算編報內容
部門預算編報內容必須做到完整、準確、規范、細化。
1、完整地反映單位收支情況。在編制預算時,市直預算單位依法取得的各項收入和必需的支出要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做到不重不漏,不得在部門預算之外保留其他收支項目。
2、所有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市直部門及其下屬單位,都要編制部門預算。
3、市直部門預算分為部門收入預算和部門支出預算兩個部分。其中,部門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
基本支出預算是市直部門(單位)為保障其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編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計劃,按其性質分為人員經費預算和日常公用經費預算。
項目支出預算是市直部門(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
4、市直部門預算單位所有收支要按照財政部《202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規定,認真細化到具體的預算項目和相應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
(二)基礎數據的填報與核定
1、單位編制數。以市委、市政府及編制委員會下發的文件為依據。
2、小車編制數。公車制度改革后,按照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定的各部門單位車輛保留數確定。
3、單位職工人數。以2020年9月30日止單位實有的在職在崗人數,領導職務改任非領導職務人數、退居二線人數、離崗退養人數,以及離、退休人數為依據。
4、應發工資數。以2020年9月30日止經組織、人社部門審批的在職人員基本工資、津補貼(績效工資),離退休人員離休費、生活補貼為依據。
5、財政供養人數。在2020年預算財政供養人員基礎上,加上組織調派,軍轉干部安置、退伍兵考試錄用、大學生招錄等政策性增人,結合人員增減情況確定財政供養人數。增減財政供養人員應提供依據,其中新增人員必須填報《當年新增人員情況表》。
(三)部門收入預算的編報
按照財政部統一規定的口徑,結合我市實際,2021年市直部門(單位)的收入預算包括:上年結存和結余資金、財政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非稅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1、結轉、結余資金
上年度結轉、結余資金原則上由市財政收回統籌,對確需使用結轉、結余資金繼續實施的未完工項目,先由項目單位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在2021年度部門預算編列。
2、財政預算撥款收入
(1)基本支出經費撥款
基本支出內容包括基本工資、津補貼(績效工資)、基本離休費、離休人員生活補貼、保留津貼、通訊補貼、交通補貼、住房補貼、物業補貼、特崗津貼、鄉鎮工作補貼、公務員年終一次性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離休人員其他經費、離休及副縣級以上退休人員公用經費、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機關事業單位日常公用經費、小車經費,公務交通補貼、政法、公安、司法、紀檢公用經費、義務教育單位生均經費,高中教育公用經費,工會經費等,具體內容見“基本支出的編報”。
①規范部門預算單位及一般部門預算管理方式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基本支出全部由財政撥款安排。
②差額撥款單位,分別按下列標準計算:
三醫院、鄉鎮衛生院按財政認可的供養人數,在職按年基本工資、鄉鎮工作補貼、60%績效工資計算,養老保險金按單位負擔應繳金額的70%計算,離休人員按實計算;另外鄉鎮衛生院防保人員另加1000元/人.年。
人民醫院、中醫院按財政認可的供養人數,按在職13000元/人.年計算,離休人員據實計算。
北門劇院按財政認可的供養人數,在職人員工資津貼按人社部門核批的70%計算,養老保險金按單位負擔應繳金額的70%計算(冶政辦發〔2016〕30號、冶財教審字〔2017〕第C013號)。
③原已核定的教育系統代課老師及民師退養人員工資,按市政府〔2015〕3號會議紀要確定的標準計算。
(2)項目支出經費撥款
規范部門預算單位,以及有財政撥款項目的一般預算單位,按常年性項目暫安排數填報,具體辦法見本文“項目支出預算編報”
3、非稅收入
各單位要客觀準確地把握宏觀經濟形勢和有關收入政策,按照應收盡收的原則,嚴格執行政策規定的收費項目與標準,準確界定收入類別,要綜合考慮參考前兩年實績、當前預算年度政策變化以及市政府年度工作計劃等因素,合理確定非稅收入征收計劃編制非稅收入預算。非稅收入要按照規定的非稅收入明細項目來編報。如編制的收入征收計劃數與以前年度決算數有較大差異,應書面說明原因。
4、政府性基金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各單位合理預計填報。
(四)基本支出預算的編報
基本支出預算主要采取定員定額的方法編制,按新的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填報。
1、工資福利支出
工資福利支出,按下列項目編報:
(1)基本工資。
(2)津補貼或績效工資。
(3)其他補貼。保留津貼按56元/人.月;物業補貼按各自職級標準執行;交通補貼220元/人.月;住房補貼為上年度本人月工資2.5%;通訊補貼按各自職級標準執行;鄉鎮工作補貼,按冶人社〔2016〕171號文件執行。上述補貼項目的具體執行對象及詳細標準按各自文件規定執行。
(4)特殊行業(崗位)的津補貼以市人社部門審批為準,不得突破范圍和標準,未經審批不得編報。
(5)獎金。一個月工資性獎金按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編報(國發〔2006〕22號),實行績效工資制度的事業人員第十三月工資已包含在績效工資總量中,不再單獨計算。
(6)獎勵性支出補助。在國家沒有出臺新的政策規定前,仍按原規定執行,即發放市委、市政府批準設立的明確評選辦法、獎勵范圍和標準的獎勵項目所需資金,仍按現行財政保障政策安排。2021年度市直各部門單位暫按上年度已發獎項的稅前金額預列支出,支出項目為:“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獎勵性補助”。對實際執行的差額,市財政在年度預算執行中適時調整,多退少補。
(7)社會保障繳費
①基本醫療保險。在職人員按2021年部門預算規定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及獎勵性補助全年之和的13%計算,退休人員按本單位在職平均工資的13%計算。離休人員、副縣級以上在職和退休人員不計算,由市財政統一安排。
②大病統籌。按在職人數和退休人數(副縣級以上的在職和退休人員除外)每人每年60元的標準核定。
③養老保險。按2021年部門預算規定的工資、津貼補貼及獎金全年之和的的16%計算。
④職業年金。按當年新增退休人員和調出外市人員經人社部門核批的應繳數額由單位另行向財政部門申撥(資金渠道仍按原財政供給方式不變)。
⑤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根據三險相關文件規定計算。對不繳納其中險種的單位,不填報該項險種支出預算。
(8)住房公積金。按2021年部門預算規定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及獎勵性補助全年之和的12%計算。
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按下列項目編報:
(1)基本離休費(離休人員多享受1個月、2個月、2個半月、3 個月離休費的,按照文件規定據實計算)。
(2)離休人員生活補貼。
(3)其他補貼。保留津貼按56元/人.月;物業補貼按各自職級標準執行;住房補貼為上年度本人月工資2.5%;通訊補貼按各自職級標準執行。上述補貼項目的具體執行對象及詳細標準按各自文件規定執行。
(4)離休人員其他經費。離休護理費,年齡超過70歲經市老干部局審批的離休人員每月護理費按鄂組通〔2018〕9號文件規定,每人每月2500元計算;離休人員特需經費,按500元/人.年(鄂人〔2002〕29號文)計算。
(5)離退休人員公用經費
①離休人員公用經費。按照鄂組通〔2005〕4號文件規定,核定離休人員公用經費1500元/人.年,剔除市委市政府〔2004〕22號會議紀要規定交市老干部局統一管理的300元,單位實際按1200元/人.年計算。
②退休人員公用經費。按照冶辦發〔2018〕21號規定,退休人員公用經費1000元/人.年計算,縣級和副縣級(含享受副縣級待遇)退休干部公用經費,剔除交老干部局統一管理的200元,單位實際按800元/人.年計算。
③離退休黨員工作經費。按300元/人.年計算,列離退休公用經費支出。
④離休人員交通費。根據鄂發〔1993〕23號文件規定,老紅軍和享受副地級待遇的離休干部按50元/人.月計算,縣級、副縣級(含享受)的離休干部按30元/人.月計算,其他離休人員按20元/人.月計算。
(6)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按照市人社局審批的標準執行。
3、日常公用支出
根據國務院壓縮一般性支出的要求,2021年市直部門單位的日常公用經費繼續按5%壓減、“三公”經費按不低于5%壓減。
(1) 日常公用支出壓減5%后的具體標準為:“四大家”辦公室為1.9萬元/人.年,正局級單位1.43萬元/人.年,局屬二級單位0.95萬元/人.年。
日常公用支出按編辦核定編制數結合實際在職在編人數計算。編制數以內按實際人數計算,超編單位的超編人員分別按上述標準的70%計算。2006年以前的退二線的領導干部(憑組織部門文件)、離崗退養人員(憑人事部門文件),單位空編情況下占用編制,單位超編則不占用編制。2006年以后的“領導改非”人員、退養人員占用單位編制。
正局級及以上單位中,不足10人的按10人計算公用經費。
(2)政法部門公用經費標準按有關文件執行,公安2.76萬元/人.年,司法局2.1萬元/人.年,紀委2.6萬元/人.年。
(3)學前教育和中小學公用經費按下列標準執行:
公辦幼兒園每生每年500元、小學每生每年600元、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增加公用經費;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標準補助公用經費(國發〔2015〕67號、鄂政辦函 〔2015〕97號文、鄂教財〔2017〕13號)。
高中學校公用經費標準按1200元/生.年(市政府〔2017〕1號會議紀要精神《關于全市公辦普通高中經費保障問題的紀要》)。
(4)小車經費:依照公車改革后確定保留車輛數,按年4萬元/臺車的標準計算。
(5) 其他交通費用:列支公務交通補貼和公務交通費用。
各單位根據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審批的公務交通補貼發放標準和公務交通費用報銷限額,按照《大冶市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冶辦發〔2016〕38號)、《大冶市統籌推進黨政機關機構改革公務用車調配和國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冶車改發〔2019〕1號)的規定編列預算,經費渠道保持不變。
(6) 工會經費:在職人員按2021年部門預算規定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及獎勵性補助全年之和的2%計算。
事業單位經營、服務的成本性開支,不在日常公用經費中反映,在項目支出中通過“專項業務支出”反映。
(五)項目支出預算編報
根據國務院壓縮一般性支出的要求,2021年市直部門單位項目支出(剛性支出除外)繼續按幅度10%壓減,不得超過上年規模。各市直部門單位根據法律、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年度工作重點,統籌安排項目支出預算,保障事業運轉、專項工作及重要政策落實的經費需要。除因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新出臺的重大政策、重大改革等必需新增支出,原則上不得新增項目或調增已有項目支出額度。
2021年項目支出,市財政局在2020年預算基礎上,剔除一次性項目、到期項目、資金零星分散且績效差的項目,測算確定項目支出控制數。各預算單位在預算控制數內,根據法律、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確定的年度工作規劃及重點,按照零基預算原則,區分輕重緩急,合理編制項目支出預算。
2021年項目預算申報分兩步進行,第一步:“一上”階段,各單位申報2021年暫安排的常年性項目,新增項目另行申報;第二步:2021年3月底前各單位申報動用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項目。市財政將根據單位結轉結余資金情況,統籌考慮新增項目的安排,并采取措施對常年項目結余資金較多的單位項目進行壓縮。
1、常年性項目年初暫安排數確定辦法
(1)常年性財政撥款項目年初暫安排數
2021年部門預算“一上”時,財政撥款項目2021年部門預算暫安排數 = 2020年部門預算下達數 + 補充下達數 + 追加數 - 一次性項目數 - 到期項目數(指上級部門或市委市政府決定實施的且已到期的項目)。
(2)一般預算單位非稅收入安排的項目年初暫安排數
由單位視其財力情況自行安排,使用非稅收入安排的項目支出應符合相關非稅收入項目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規定。
2、財政撥款新增項目
嚴格控制新增項目支出,上級部門以及市委市政府決定實施的新增項目,在“一上”時一并申報,暫不批復,待2020年結轉結余資金確定后,與2020年動用結轉結余資金安排的項目一并統籌考慮。新增項目優先通過動用單位結余資金安排。
3、各預算單位要對項目編制進行規范,對依據不充分、支出方向不明確、用途不具體、名稱不準確的預算支出項目,要予以規范或取消;對屬于履行職責需要的項目,要重點予以保障;對項目實施期限為跨年度的項目,要分年度安排預算。嚴格控制預算追加,在年初預算之外的項目支出,原則上在本單位支出控制數以內調整使用,無法調整的不安排。
4、各預算單位按市委、市政府相關規定招聘的“以錢養事”人員,實行財政定額補助,經費支出項目名稱統一為“勞務費—招聘勞務人員經費”,用于支付招聘人員的工資、福利以及各類社會保險。
5、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安排的項目,憑上級有關文件安排編制預算。
(六)其他事項和相關要求
1、各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做好預算編制工作,對預算基礎數據要認真核對嚴格把關,確保預算編制及時、準確、科學、高效。
2、各部門(單位)必須按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準確填列支出功能分類和支出經濟分類,并根據財政管理的有關需要,準確填列相關統計口徑。
3、各部門(單位)要嚴格執行“先預算、后采購”的預算管理制度編制本部門的政府采購預算。按照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對涉及貨物、服務和工程類,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均須填報政府采購預算表。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要盡可能細化采購品目和數量,要改進政府采購預算執行進度不均衡現象。各預算單位不得進行無預算或超預算的政府采購。
4、各部門(單位)在編制預算時,要結合實際全面設置部門和單位整體績效目標、政策及項目績效目標。要將績效目標設置作為預算安排的前置條件,嚴格績效目標審核,未按要求設定績效目標或審核未通過的,不得安排預算,要將績效目標與預算同步批復下達(具體績效目標工作流程見附件)。
5、其他不明事項,由市財政局收集意見后研究答復,需由市政府研究決定的事項,按市政府意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