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安排使用情況的公示
2020年大冶市財政局下發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1764萬元,按照2020年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經費情況,現將有關資金安排使用情況公示如下:
一、資金來源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第二批)的通知》(鄂財社發〔2020〕44號)文件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直達資金1195萬元。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的通知》(鄂財社發〔2020〕36號)下達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512萬元臨時價格補貼。
根據省財政廳《于下達2021年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第三批)的通知》》鄂財社發〔2020〕121號文件下達臨時價格補助資金57萬元。
二、資金使用安排依據
根據中央直達文件使用要求,經大冶市民政局、大冶市財政局審核確定,根據黃石市人民政府關于確定黃石市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黃政發〔2020〕10號)以及省物價廳關于做好階段性價格臨時補貼工作的通知(鄂發改價調〔2020〕149號)文件要求,結合具體情況安排使用資金。
三、資金安排使用情況
2020年財政直達資金使用情況:根據黃政發〔2020〕10號黃石市人民政府關于確定黃石市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鄂財社發〔2020〕44號1195萬元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主要用于發放9-10月份農村低保資金808.82萬元;孤兒生活補助155.25萬元;臨時救助230.93萬元。
根據鄂發改價調〔2020〕149號文件,關于做好階段性價格臨時補貼工作的通知,分別從鄂財社發〔2020〕36號和鄂財社發〔2020〕121號中撥付困難群眾和優撫對象6-8月份臨時物價補貼580.27萬元。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 鄂財社發〔2020〕36號-關于下達2020年困難群眾救助中央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
附件: 鄂財社發〔2020〕44號-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0年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第二批)的通知
附件: 鄂財社發〔2020〕121號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0年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預算(第三批)的通知
附件: 鄂財社發〔2020〕44號-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0年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第二批)的通知
附件: 鄂財社發〔2020〕121號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0年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預算(第三批)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