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安排使用情況
2021年省財政廳下達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681萬元,按照2021年中央財政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情況,現將有關資金安排使用情況公示如下:
一、資金來源
1、根據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改革)補助資金的通知》(鄂財社發[2020]112號)文件,下達2021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中央直達資金249萬元。
2、根據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衛生健康人才培養培訓)補助資金的通知》(鄂財社發[2020]114號)文件,下達2021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中央直達資金26萬元。
3、根據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的通知》(鄂財社發[2021]37號)文件,下達2021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中央直達資金200萬元。
4、根據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補助資金的通知》(鄂財社發[2021]38號)文件,下達2021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中央直達資金122萬元。
5、根據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衛生健康人才培養)補助資金的通知》(鄂財社發[2021]39號)文件,下達2021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中央直達資金20萬元。
6、根據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中央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醫療保障服務能力提升部分)補助資金的通知》(鄂財社發[2021]29號)文件,下達2021年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中央直達資金64萬元。
二、資金使用安排原則
根據中央直達文件使用要求,經市衛生健康局、市財政局審核確定,結合具體情況安排使用資金。
三、資金安排使用情況
2021年3-10月,市財政局將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中央直達資金617萬元撥付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婦幼保健院。
四、資金使用的范圍
用于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方面的補助資金主要是支持推進城市和縣級公立醫院改革相關工作,實行因素法分配,主要按照試點地區數量、補助標準及考核結果等因素分配。用于人才培養方面的補助資金主要是支持各地按規劃開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主要包括對按歸還建設設置的培訓基地的設備購置、教學實踐活動及面向社會招收和單位委派培訓對象的生活學習等支出補助。用于醫療機構能力建設資金主要是支持三級醫院開展國家臨床重點專科建設,主要包括對完成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所需的設備購置、人才隊伍建設、適宜技術推廣等支出補助。
2021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