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2年度市場主體“雙隨機一公開”不定向抽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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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層所:
根據省局、黃石市局雙隨機抽查工作安排,市局擬定于8-10月開展全系統雙隨機不定向抽查工作,抽查任務已經由黃石市局通過湖北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平臺(以下簡稱雙隨機平臺)發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時間、對象及比例
(一)抽取時間。2022年7月下旬。
(二)抽查對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全市范圍內登記注冊且存續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本年度已抽取并實施檢查的企業仍納入本次抽取基數。
(三)抽查比例。依托雙隨機平臺(平臺網址:http://scjg.hubei.gov.cn/hbssj/meta/CommonData/public/login_pc/login1.ftl),黃石市局以不定向抽取方式將全市范圍內所有市場主體納入抽查范圍的企業、個體戶和農專,通過隨機搖號方式抽取檢查名單。企業抽取比例為3%,個體和農專比例為0.3%,共計736戶企業。
(四)抽查方式。黃石市局按照比例抽取后,從雙隨機平臺派發,市局信用股通過雙隨機平臺,以所內隨機的方式隨機抽取檢查人員,并將任務派發給相應的檢查人員(檢查人員及檢查對象匹配情況見附件2)。
(五)抽查時間。2022年8月至10月。
二、抽查內容
按照省局第一版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內容,對已抽取市場主體開展登記事項、公示信息等2類事項開展檢查。
三、組織實施
(一)抽查平臺使用。各基層所要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要求,依托新的雙隨機平臺開展抽查。抽查工作均要通過雙隨機平臺完成,做到工作全程留痕。檢查人員在實施實地核查前,要通過雙隨機平臺“雙隨機工作”→“檢查結果錄入”→“雙隨機檢查對象清單”→“雙隨機實地核查表”→“全選”→“批量導出實地核查表”,提前打印《實地核查表》,全面檢查市場主體公示信息、登記備案信息等數據。
(二)實施檢查方式。各基層所可采取網絡監測、書面檢查及實地核查相結合的方式做好抽查工作。檢查人員可先行與市場主體取得聯系,告知市場主體應當提供的備查材料,并要求相關人員到場配合檢查。對市場主體實施書面檢查、網絡監測的,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供相關材料,接受檢查。對被檢查企業實施實地核查時,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要依法出示執法證件。嚴格按照檢查要求,對照各類抽查事項的檢查要點進行核查,如實填寫《實地核查表》,并由市場主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或者企業蓋章,無法取得簽字或蓋章的,檢查人員應當注明原因,必要時可邀請有關人員作為見證人。
(三)抽查結果公示。抽查結果包括:未發現問題、未按規定公示應當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不配合檢查情節嚴重、未發現開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經營活動、發現問題待后續處理等8類;當一個市場主體出現多個結果時,應歸納為一類表述,備注中詳細敘述檢查結果。各基層所要在抽查檢查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抽查結果公示工作,并上報抽查工作總結和工作情況統計表(見附件1)。
(四)抽查后續處理。檢查發現市場主體未履行公示義務的,責令其在10日內履行公示義務,重點督促企業及時年報。檢查發現市場主體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責令其履行公示義務期限屆滿仍未履行,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情形,自查實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不得用責令改正、行政指導代替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同時,對檢查中發現違法行為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查處;檢查中發現其他違法線索的,應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基層所要高度重視,建立抽查工作專班,明確工作目標,完善工作機制,細化責任分工,抓好檢查落實,確保本次雙隨機抽查工作順利完成。
(二)強化宣傳引導。努力拓寬宣傳渠道,積極宣傳國務院關于“雙隨機一公開”的決策部署,擴大企業和社會公眾知曉度,為“雙隨機”抽查工作開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三)按時上報情況。請各基層所在實地檢查過程中注意保存好現場圖片和實地核查表等資料,并于11月1?日前報送抽查工作情況統計表和抽查工作總結。聯系人:市局信用監管股陳麗明,聯系電話:871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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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度雙隨機不定向抽查工作情況統計表
2.2022年度大冶市市場主體“雙隨機一公開”不定項抽查檢查對象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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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