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開事項 | 公開內容(要素) | 公開依據 | 公開范圍 | |
| 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
| 機關信息 | 機關簡介 | 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第二款:機關職能,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方式、負責人姓名 | 全社會 |
| 機關信息 | 政府領導 | 姓名、照片、主管或分管工作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網站發展指引的通知》國辦發[2017]47號:發布經濟、社會、歷史、地理、人文、行政區劃等介紹性信息。 | 全社會 |
| 機關信息 | 部門財政預決算 | 收支總體情況表,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本部門職責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十四條:經本級政府財政部門批復的部門預算、決算及報表,應當在批復后二十日內由各部門向社會公開,并對部門預算、決算中機關運行經費的安排、使用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第七款: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財政部關于印發財政預決算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 通知》財辦發(2019] 77號:收支總體情況表: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表,部門收入總體情況表,部門支出總體情況表;財政撥款收支情況表:財政撥款收變總體情況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公開到功能分類項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公開到經濟分類款級科目: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按“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公開,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應當細化到“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費”兩個項目,并對增減變化情況進行說明。本部門職責。機構設置情況、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機關運行經費安排以及政府采購(主要包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金額和貨物、工程、服務采購的預算金額)等情況的說明,并對專業性較強的名詞進行解釋。結合工作開展情況,逐步公開國有資產占用、重點項目預算的績效目標等情況。沒有數據的表格應當列出空表并說明。 | 全社會 |
| 機關信息 | 政府采購實施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十四條: ...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應當將政府采購的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本條前三款規定的公開事項,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一條:政府采購的信息應當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但涉及商業秘密的除外。 | 全社會 | |
| 機關信息 | 公務員招考 | 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及錄用結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第十四款: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及錄用結果。 | 全社會 |
| 機關信息 | 事業單位招聘 | 崗位、資格條件、擬聘人員名單 |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第九條: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 (二)公布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招聘信息.... (六)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 全社會 |
| 機關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政府信息的分類、編排體系、獲取方式,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互聯網聯系方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十二條:行政機關編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應當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類、編排體系、獲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互聯網聯系方式等內容。 | 全社會 |
| 機關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 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十二條: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稱、內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內容。 | 全社會 |
| 機關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結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四十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應當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提交本行政機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布??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本級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第五十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和責任追究結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 全社會 |
| 政策文件 | 規范性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第一款: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九十七條:地方政府規章簽署公布后,及時在本級人民政府公報和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以及在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發行的報紙上刊載。在國務院公報或者部門公報和地方人民政府公報上刊登的規章文本為標準文本。 | 全社會 | |
| 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 |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要向社會公開。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國辦發[2017] 24號:要及時公開政策性文件的廢止、失效等情況,并在政府網站已發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確標注。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工作機制,根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級文件制定、修改、廢止情況,及時對本地區、本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 | 全社會 | ||
| 政策解讀 | 政策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和解決的問題等 | 新時代政務公開重要文件。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網站發展指引的通知》國辦發[2017〕47號:政府網站發布本地區、本部門的重要政策文件時,應發布由文件制發部門、牽頭或起草部門提供的解讀材料。通過發布各種形式的解讀、評論、專訪,詳細介紹政策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主要內容和解決的問題等。國務院文件公開發布時,應在中國政府網同步發布文件新聞通稿和配套政策解讀材料。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6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6〕19號:主動做好政策解讀。出臺重要政策,牽頭起草部門應將文件和解讀方案一并報批,相關解讀材料應于文件公開后3個工作日內在政府網站和媒體發布。 | 全社會 | |
| 其他主動公開文件 | 由我單位牽頭、市政府制發的相關政策文件,及部分非政策類的通知公告文件等 | 全社會 | ||
| 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行政許可事項 | 含依申請行政職權事項、公告服務事項的設定依據、辦理條件、辦理程序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五條第五款 | 全社會 |
| 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行政許可結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五條第五款 | 全社會 | |
| 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權責清單 | 新時代政務公開重要文件 | 全社會 | |
| 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雙隨機、一公開 | 隨機清單、年度抽查計劃、隨機抽查抽檢結果 | 《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 號) | 全社會 |
| 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確需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9〕14號:加大各類證明事項清理減并力度,對確需保留的證明事項實行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開。 | 全社會 | |
| 決策預公開 | 決策草案 | 決策草案內容,公布決策草案的具體內容,包括各種條款和具體措施 | 《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 | 全社會 |
| 建議提案辦理 | 含建議提案辦理總體情況, 答復全文,辦理工作動態等信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46號 | 全社會 | |
| 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的通知: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按時向社會公開。 《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第二十四條 | 全社會 | ||
| 行政執法統計年報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治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建立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制度,地方各級行政執法機關應當于每年1月31日前公開本機關上年度行政執法總體情況有關數據,并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 | 全社會 | ||
| 政策執行及落實情況 | 住房保障政策落實情況及補貼發放情況、老舊小區改造計劃與進展、危舊房改造措施與項目成效 | 《湖北省城鎮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黃石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 | 全社會 | |
| 回應關切 | 發布準確信息,有效回應關切、澄清疑慮、辟謠信息等,發布知識科普類信息 | 新時代政務公開重要文件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網站發展指引的通知》國辦發〔2017〕47號 | 全社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