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請公開
一、公開范圍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大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二、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大冶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是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牽頭單位。
辦公地址:大冶市長樂大道9號總部經濟中心2號樓
郵政編碼:435100
工作時間:8:00-11:30,14:3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季節性辦公時間調整見公告);
聯系電話:0714-3188076
電子郵箱地址:dy_zwgk@huangshi.gov.cn
三、公開程序
(一)申請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大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表格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到本機關受理地點領取,也可登陸大冶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申請表》復制有效。申請人應準確填寫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以及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以便回復。個人申請須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須提供社會信用代碼。
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3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大冶市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或相關行政機關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互聯網申請:申請人可以在大冶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頁面,下載《大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根據要求填寫后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dy_zwgk@huangshi.gov.cn;
(三)申請處理
1.登記審核。對收到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及時登記并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出具《告知書》,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
2.答復。本機關受理機構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出具《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包含以下幾類答復情況:
屬于已經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屬于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屬于不予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不屬于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構的名稱、聯系方式;
對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附件:大冶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