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現在有幾種教師資格?
根據《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的有關規定,我國現在有七種教師資格。
1.幼兒園教師資格;
2.小學教師資格;
3.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4.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5.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統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6.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統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7.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成人教育的教師資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依照上述分類確定類別。
《教師法》等相關政策法規規定,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當依法取得教師資格,并持有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各級各類學校,是指實施學前教育、普通初等教育、普通中等教育、職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以及特殊教育、成人教育的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是指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機構等。
根據《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要求,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必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
二、如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一般來說,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首先要了解政策,之后經過“具備條件”、“參加考試”、“準備材料”、“網上申報”、“現場確認”等環節,符合條件者將獲得教師資格證書。
(一)了解政策
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應提前向擬申請認定省份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處室(或登錄其官方網站)了解當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安排和相關要求,如:需要具備的條件、什么人可以申請、何時考試、何時網上申報、何時現場確認等。
(二)具備條件
非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需要具備的條件包括:取得合格學歷、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無犯罪記錄、進行體格檢查并合格,以及達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具體政策和相關考試安排等事項可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進行查詢。
內蒙古、新疆、西藏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需參加自治區教育廳和兵團教育局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理論課筆試,取得筆試合格證明。
各省份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之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人員,申請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的,除不需要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外,其他條件相同。
在此特別提醒的是:已開展了"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工作的省份中,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專業(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人員的認定辦法按照有關政策執行。
(三)準備材料
根據申請教師資格所需要具備的各項條件,申請人需提前將各項條件所對應的證件或證明等材料準備好,并在規定時間內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完成申報(有特別規定的省份,按照本省份發布的報名網址進行申報),并按要求向擬申請認定的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相應材料。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身份證原件;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3)體格檢查合格證明;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5)個人承諾書;
(6)本人一寸免冠證件照;
(7)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凡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與相關業務網站進行電子比對成功的信息(包括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信息、學歷(學位)信息、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信息等),現場確認時不再提交紙質材料,未能通過比對的相關信息需在現場確認環節提交紙質材料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求提供的材料,以備核查。
(四)網上申報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一律采取網上申報的方式。目前,大多數省份統一使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進行申報,也有少數省份使用本省份的報名網址。申請人需登錄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網址進行網上申報。
使用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申報的,請點擊網站右側上部的“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入口”進行用戶注冊,注冊成功后,再進行登錄和認定報名。
(五)現場確認
申請人按照網上申報中提供的現場確認注意事項,在規定時間內將準備好的材料送交到現場確認點。確認點工作人員將審核網上申報的信息與提交材料的一致性,并審查申請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完整性與真實性。若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有問題,申請人需限期補全或提供正確的材料,并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再次進行現場確認。
(六)實踐能力測試(僅限未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省份)
內蒙古、新疆、西藏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參加自治區教育廳和兵團教育局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理論課筆試合格的,在現場確認完成后,需根據教育行政部門的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到規定的地點、按照教育教學實踐能力測試安排和要求進行擬申請任教學科的實踐能力測試(有些省份叫“教育技能測試”或“面試、試講”)。
(七)查詢認定結果,辦理領證手續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現場受理結束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認定其教師資格的結論,并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對認定合格者,頒發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制,在全國范圍內適用。
目前,2008年及以后依法獲得的教師資格證書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上得到驗證。
三、向什么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縣級以上(包括縣級)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教師資格條例》規定權限負責本地教師資格認定和管理的組織、指導、監督和實施工作。依法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為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不同級別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負責認定的資格種類如下:
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地(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四個直轄市的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當地政府有特殊規定的除外)。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因認定人數減少或認定機構違規或認定機構無法正常履行認定職責的,以及參加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省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本地教師隊伍建設的實際,調整教師資格認定權限。
因此,申請人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網上申報時,應根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認定權限向相應的教育局或教育廳(教育委員會)提出申請,即選擇“認定機構”時,需按下列要求選擇:
(1)申請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選擇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的區、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但某些地區認定權限進行了調整或另有規定的除外。
(2)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選擇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的地(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
北京、天津、上海和重慶四個直轄市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在網上申報時須選擇市教育委員會(當地政府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3)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應選擇任教學校所在省份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即教育廳或教育委員會)。
特別提醒:申請人獲得教師資格,必須依法向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從社會任何其他機構(或渠道)或采用虛假材料從教育行政部門違規獲得的教師資格證書均屬非法。非法獲得的教師資格一經查實,將被依法撤銷。被撤銷教師資格者,從撤銷之日起五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被撤銷教師資格的當事人五年后再次申請教師資格時,需提供相關證明。請廣大申請人切勿相信某些培訓機構所謂“包過”等承諾。
四、每年什么時間可以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教育行政部門每年春季(3月份開始)、秋季(9月份開始)各受理一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具體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資格種類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并以適當形式提前公布。申請人應在春季和秋季之前,特別關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網站,在規定的受理期限內及時提出申請。
五、應屆畢業生應在什么時間、如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應屆畢業生可以在畢業前最后一個學期,向就讀或擬任教學校所在地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他要求不變。對符合認定條件的,在其取得畢業證書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認定其相應的教師資格。
參加成人教育、自學考試或遠程教育學習的學生,必須在畢業后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六、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全國各省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程序大致相同。以非師范教育類畢業生為例:
(1)需參加國家舉行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未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省份的申請人,需參加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的全省統考;
(2)考試合格后,按照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進行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網上報名;
(3)按要求進行體檢(也有省份將體檢安排在報名和現場確認之后進行,請申請人按照申請認定省份的相關規定執行)。
(4)報名成功后,按要求進行現場確認;
(5)符合條件者將獲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在上述基本程序中,不需要參加考試的全日制師范教育類(包括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程序除不需要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外,其他程序與非師范生相同。
七、到哪里獲取相關政策信息?
(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要了解哪些方面的信息?
申請人在申請教師資格前需要了解兩個方面的信息。
一是國家法律法規和本省份的相關政策。申請人需要對自己準備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的條件要求、申報程序、需要準備的材料、向什么機構提出申請等信息有基本的了解。目前,我國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主要遵循《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這三項國家基本法律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此外,申請人還需了解國家對普通話水平測試以及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就業體檢等方面的規定。
二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國家基本法律法規制定的本省份的實施辦法、考試暫行辦法、其他相關政策細則和規定以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教師資格認定的具體政策和工作安排。
(二)獲取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相關信息的途徑有哪些?
獲取相關信息的途徑主要有以下四種:
1.中國教師資格網。該網站是我國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的官方工作網站。申請人可以在該網站了解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認定工作公告。同時,該網站還提供各省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官方網址的鏈接及聯系電話。
2.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網站。
3.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網及本省份教育考試網和教育信息網。該途徑用于獲取教師資格考試政策及考試安排等信息。
4.中國語言文字網和各省級及地(市)級語言文字網站。該途徑用于獲取普通話水平測試政策及測試安排等信息。
在此特別提醒申請人的是:由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各個環節都有嚴格的時間限定,及時、準確地了解相關的政策和認定程序對順利完成認定申請非常重要。
八、什么時間考試?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簡稱“全國統考”),具體報名和考試時間將由教育部教育考試中心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上提前公布。參加全國統考的省份在本省份教育考試網或教育信息網上也會同時公布考試相關信息。
尚未參加全國統考的省份,申請人可向本省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網站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查詢。
九、到哪里考普通話?
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門和語言文字工作機構共同組織實施,各地及一些高校都設有普通話測試站點。關于測試站點和測試時間以及測試標準等詳情,請登錄本省份或本地區語言文字網站或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網站查詢。
十、找誰做思想品德鑒定?
為落實國務院“減證便民”和“放管服”要求,教育部從2019年春季起,決定用《個人承諾書》代替《思想品德鑒定表》。申請人無需再請有關部門出具《思想品德鑒定表》。《個人承諾書》將由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資料下載等欄目自行下載打印,本人工筆正楷簽名后,根據報名系統要求拍照上傳即可。
十一、到哪類醫院體檢?
身體檢查應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在各地發布的當年認定工作通知中,都會將體檢醫院、體檢要求等給予說明。體檢標準、辦法和體檢項目等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十二、一個人可以申請認定兩種以上教師資格嗎?
由于教師資格只是對申請人能力、水平、條件的認定,而且是開放性的,因此一個人可以具有多種教師資格。
特別提醒:根據教育部《關于首次認定教師資格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教人[2001]4號)規定,原則上同一申請人不在同一年內申請兩種以上教師資格。
申請人在申請認定另一種教師資格時,其條件要求和認定程序按所申請認定的相應教師資格種類的要求執行。
因學校調整、合并或升格等原因,需要具備其他種類教師資格的人員,應依照法定程序及時申請認定與其新的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
十三、教師資格證書遺失或損毀怎么辦?
教師資格證書遺失的,由當事人向原發證機關提出補發教師資格證書的書面申請(申請表從中國教師資格網下載打印)。
教師資格證書損毀并影響使用的,由持證人向原發證機關提出換發新證書的書面申請(申請表從中國教師資格網下載打印),原發證機關審核后收回損毀證書,補發新的教師資格證書。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應對損毀的教師資格證書登記造冊、集中銷毀。
十四、對于使用假證書者有何處罰?
按照《<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規定,對使用假教師資格證書的,一經查實,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處理,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教育行政部門還需沒收假證書并將使用假證書人員的個人信息加入“限制庫”。對變造、買賣教師資格證書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五、教師資格的法定憑證是什么?
教師資格的法定憑證分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教師資格證書。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作為教師資格法定的憑證之一,其內容和格式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
申請表一式二份,由認定機構對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的申請表進行生成、審核、打印和加蓋公章,一份作為具有教師資格的法定憑證之一,存入申請人的人事檔案;一份由認定機構歸檔保存。
2.教師資格證書是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認定申請人符合相應教師資格條件后,頒發給申請人并由申請人本人持有的教師資格法定憑證。
教師資格證書的編號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的編號一致。
十六、教師資格與教師職業的關系是什么?
1.教師資格是國家對具有教師資格者個人水平、能力、素質的認定,是從事教師職業的必要條件。要從事教師職業,必須具有教師資格。
2.教師聘任應當根據教師聘任的有關規定進行。教師資格只是成為教師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也就是說并不是獲得了教師資格就等于或一定能被聘任成為教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