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貸條件
(一)被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等(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有效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含預科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二)家庭經濟困難,家庭所能獲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三)當年沒有獲得開發銀行高校助學貸款或其他金融機構經辦的國家助學貸款。
(四)共同借款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親或母親;共同借款人為學生父母時,不做年齡限制;
2.如借款學生父母由于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監護人,或是自愿擔任其共同借款人并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戶籍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原則上均在本縣(市、區);如借款學生與其監護人戶籍不在同一縣(市、區),應在學生戶籍所在縣級資助管理中心辦理貸款;
5.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時,其年齡應在18周歲(含)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6.原則上,未結清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高校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學生申請助學貸款時未滿16周歲,其共同借款人必須為其父母或監護人。
二、貸款額度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三、辦理時間
7月20日至9月23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四、助學貸款用途
國家助學貸款優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于彌補日常生活費。
五、貸款期限
最長貸款期限:剩余學制加15年,最長不超過22年。
六、申貸流程
(一)在校生續貸(以前年度獲得過貸款、今年繼續申請)
續貸學生優先采取遠程辦理,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https://sls.cdb.com.cn/)進行網上申請、身份認證等操作完成續貸。無法通過遠程辦理的可到現場辦理。
(二)新貸(以前年度未獲得過貸款)
1.網上申請。新貸學生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https://sls.cdb.com.cn/),填寫《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從系統導出并打印(未通過預申請學生同時在系統內導出并打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填寫并簽字;
2.材料準備。準備借款學生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1份(未通過預申請學生還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原件1份)、錄取通知書(在校生為學生證)原件、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雙方身份證原件和戶口簿原件等材料;
3.現場辦理。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雙方攜申請材料共同到戶籍地所在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經現場審核同意后,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寫板簽訂電子合同,并打印合同副本和《受理證明》交給學生。
七、溫馨提示
(一)請同學們珍惜通過國家助學貸款資助獲得的學習機會,努力向學、學以致用,增強就業和報效國家、服務社會的能力。
(二)請同學們按照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以及彌補日常生活費的需要合理確定助學貸款申請額,勤儉節約。其中,“日常生活費”包括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飯費、教材費、通訊費、上網費以及借款學生本人其他日常生活開支。
(三)國家開發銀行不會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為由,附加不合理條件、要求轉賬匯款或索取個人信息,如收到此類郵件、電話或短信,請勿輕信,以免蒙受損失。
八、大冶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電話0714-8897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