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按照以下規定申請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公積金提取業務原則上由本人攜帶基本材料和業務專項材料至各營運網點辦理。
基本材料如下:
1.職工本人身份及婚姻關系證明(銷戶類提取無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
2.職工本人I類銀行借記卡(請在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興業銀行、交通銀行中任選一家);
3.職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前來辦理委托他人代辦的,須提供委托代辦材料。受托人為配偶的,委托代辦材料為:配偶身份證和結婚證;受托人為單位的,委托代辦材料為:單位經辦人的身份證及單位蓋章的委托書;其他受托人須提供住房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當場見簽的委托書(或公證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
注意事項:
(一)住房公積金賬戶被依法依規凍結或正在為他人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的職工不得提取公積金。
(二)職工購買自住住房如未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僅能在購房提取和還貸提取中選擇一種提取方式;如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職工賬戶余額僅能用于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提取情形:
一、住房消費類提取
(一)購房提取
1、購房范圍:購房人戶籍或工作所在地。
2、提取時效:發生購房行為1年以內,以取得不動產權證時間為準,一套住房可辦理一次購房提取。
3、提取對象:可實行代際互助,同時提取購房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4、提取額度:以不超過房屋總房價為限(二手房原則上以契稅計稅依據為準),公積金賬戶保留百位數以下余額。
5、所需材料:
(1)購買商品房的(含經濟適用房)業務專項材料:購房發票、契稅發票、不動產權證。如職工所購房產在異地還需提供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任意一方在購房所在地的戶籍證明或近一年連續繳存社會保險的證明。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父母子女的關系證明。
(2)購買二手房業務專項材料:契稅發票、不動產權證及房產交易申報單或其它可確定房屋價格的材料(法律文書、購房發票、存量房買賣合同等)。如職工所購房產在異地還需提供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任意一方在購房所在地的戶籍證明或近一年連續繳存社會保險的證明。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父母子女的關系證明。
(3)購買黃石市房改房(集資建房)專項材料:購房發票(收據)、房改房售房(集資建房)審批表、房改房(集資建房)協議、不動產權證。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父母子女的關系證明。
(4)購買黃石市拆遷還建房專項材料:拆遷協議、補交款發票、契稅發票、不動產權證。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父母子女的關系證明。提取金額以不超過補交款為限。
(5)黃石市參與棚戶區改造房屋專項材料:市棚改辦備案的《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備案的購房合同及首付款發票。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父母子女的關系證明。
6、為防止騙取、套取住房公積金現象發生,防范資金風險,存在下列第(1)至(4)項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存在第(5)、(6)項情形之一的,職工須在不動產證登記日期滿半年后,才能申請提取:
(1)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房的;
(2)父母子女之間、夫妻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
(3)所購的房屋總價與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或者提取額度相近,且該所購房屋價格(單價)明顯偏離當地市場水平的;
(4)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的;
(5)所購房近6個月內存在2次及以上交易記錄;
(6)所購二手房建筑面積≤90㎡的且建成年份≥20年。
(二)還貸提取
1、使用住房公積金提前還清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
(1)提取對象:可實行代際互助,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
(2)提取額度:以不超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含利息)為限,公積金賬戶保留百位數以下余額。
(3)業務專項材料: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的還需提供父母子女的關系證明。
2、提取公積金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
(1)提取條件:在黃石市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異地購房并在異地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正常還款12個月及以上。
(2)提取對象: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提取次數:每12個月提取一次。
(4)提取額度:每次不得超過職工近12個月實際還款本息(僅含現金還款部分)。
(5)業務專項材料:異地公積金借款合同(含組合貸合同)、近12個月還款流水(含加蓋印章的公積金和銀行還款流水)。
3、提取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住房貸款
(1)提取條件:職工使用商業銀行貸款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正常還款12個月及以上。
(2)提取對象: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提取次數:每12個月提取一次。
(4)提取額度:每次不得超過職工近12個月實際還款本息。
(5)專項業務材料:商業借款合同、近12個月銀行還貸流水(加蓋銀行印章),備案的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如職工所購房屋在異地的,需提供本人、配偶任意一方在購房所在地的戶籍證明或在購房地近一年連續繳存社會保險的證明。
(三)無房職工支付房租的
1、租住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
(1)提取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2)租房地范圍:黃石地區(含大冶市、陽新縣)。
(3)提取對象: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4)提取額度:以租金發票為準,據實提取(黃石市當前租金標準,暫定每年上限為15000元)。
(5)提取次數:每12個月提取一次。
(6)專項材料:租房合同、租金發票。
2、租住商品房住房
(1)提取條件: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2)租房地范圍:黃石地區(含大冶市、陽新縣)。
(3)提取對象: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4)提取額度:實際支付的租金(黃石市當前租金標準,暫定每年上限為15000元)。
(5)提取次數:每12個月提取一次。
(6)專項材料:戶口本,無自有住房的證明:職工單身的,只須查詢本人的房產信息;職工已婚的,須同時查詢配偶的房產信息;房產信息的查詢以職工繳存地為主;涉及到戶口和繳存地不一致,分別為黃石市、大冶市、陽新縣其中兩地的,必須同時查詢兩地房產信息。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提取時效:職工發生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行為二年內 (以施工許可證或準建證時間為準);
2、建房地范圍:黃石地區(含大冶市、陽新縣);
3、提取對象: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4、提取額度:以不超過總造價為限,公積金賬戶保留百位數以下余額。
5、專項材料:
(1)建造(翻建)房業務專項材料:本人或配偶建房所在地戶口本、 土地使用證、縣區級城建或規劃部門出具的批準建房文件、人工費及材料費收據、建房合同、所在地社區(村)竣工證明。
(2)大修自住住房業務專項材料:戶口本、產權證、危房鑒定報告、 大修批準文件證明、人工費及材料費收據、大修合同。
(五)低收入困難家庭支付住房物業費的
1、提取范圍:職工本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2、提取額度:每年據實提取一次。
3、專項材料:戶口本、區(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證明、物業費發票(收據)。
(六)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1、提取對象: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2、提取額度:以不超過因增設電梯分攤的費用為限。
3、專項材料:各城區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聯合審批表、 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協議、實際支付增設電梯分攤費用憑據(包括發票、收據或分攤)、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竣工驗收證明。
二、銷戶類提取
(一)離休、退休的
1、提取對象: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
2、提取額度: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余額。
3、專項材料:職工離、退休證或退休文件。
(二)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且賬戶封存滿半年的
1、提取對象: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
2、提取額度: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3、專項材料: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包括解除勞動合同書、開除文件、 裁判文書等)。
(三)出境定居的
1、提取對象: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
2、提取額度: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存儲余額。
3、專項材料:取得外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的相關證明、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包括解除勞動合同書、開除文件、裁判文書等)。
(四)職工因就學深造從本單位離職的
1、提取對象: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
2、提取額度: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全部存儲余額。
3、專項材料:全日制高校錄取通知書(含非定向培養的錄取通知書)。職工繳存狀態如為正常,還須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包括解除勞動合同書、開除文件、裁判文書等)。
(五)職工死亡或宣告死亡
1、提取對象: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
2、提取額度: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
3、專項材料:提取人及繼承人身份證、合法繼承關系證明或遺贈證明、死亡證明、當場填寫的《法定繼承人關系證明(聲明)》,若已故職工有實名認證的I類銀行借記卡,可將已故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含利息)通過轉賬方式存入已故職工I類銀行借記卡。死亡提取原則上以配偶為主,如無法確定或有糾紛的,則須提供繼承公證書或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
三、其他類提取
(一)城鎮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人員要求提取的
1、提取對象: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
2、提取額度:該類型提取每人每年可辦理一次,公積金賬戶保留百位數以下余額。有特別申請的可銷戶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余額。
3、專項材料:《黃石市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者提取申請書》。
(二)職工因突發事件(火災、地震、重大交通事故)損失金額在5萬元以上(包括5萬元)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1、提取時效:在事故、災難發生之日起一年內。
?2、提取對象: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3、提取額度:不得超過個人實際承擔的損失總額。
4、專項材料: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及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證明、職工單位出具的家庭生活困難證明、費用發票。
(三)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1、提取對象: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2、提取額度:每12個月可提取一次,公積金賬戶保留百位數以下余額。如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可銷戶提取。
3、專項材料:民政部門辦理的《低保證》、低保存折或銀行卡流水,銷戶支取的須提供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四) ?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的
1、提取對象:可同時提取職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積金。
2、提取額度:以不超過個人支付的治療費用為限,每年可提取一次。
3、專項材料:戶口本(或與重大疾病患者關系證明)、家庭生活困難證明、2年內的診療發票、能證明所患疾病的相關證明(病情診斷證明書、病歷、出院小結等)。
辦理流程:職工提供要件材料—網點籌集柜臺初審—網點負責人審批—柜臺人員辦理并打印支取憑證—辦理轉賬付款手續。
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特殊情況如異地購房信息尚未共享、有疑問的公積金提取,需調查或函詢進一步核實其真實性的,最長辦理時限不超過15個工作日。
辦理場所:市民之家營業部、大冶分中心、陽新辦事處。通過“手機公積金APP”可辦理購房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提前還清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退休提取、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且賬戶封存滿半年提取共4類業務。
市民之家營業部:黃石市市民之家
聯系電話:0714-6280707
大冶分中心:大冶市政務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0714-8712004
陽新辦事處:陽新縣市民之家
聯系電話:0714-7339555
客服中心熱線咨詢電話:0714-12329
住房公積金查詢方式:
網上查詢:http://gjj.huangshi.gov.cn/
黃石公積金微信公眾號;
黃石公積金手機APP;
支付寶;
網點查詢:職工持本人身份證到上述網點查詢機直接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