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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解讀】《關于加強市場主體培育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讀
發表日期: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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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起草背景及過程
市場主體是經濟發展的根基,國家及省、市高度重視市場主體培育工作,多次強調要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中小微企業做大做強。近年來,我市積極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助企紓困、促進市場主體發展的決策部署,市場主體數量穩步增長,但在培育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如部分企業積極性不高、部分行業培育難度較大等。為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夯實縣域經濟發展底盤,進一步做好市場主體培育工作,結合大冶實際,制定了《關于加強市場主體培育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政策依據
《關于加強市場主體培育的若干措施》主要依據文件:湖北省民營經濟發展促進辦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32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縣域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的通知(鄂政發〔2021〕40號)等相關文件。
三、主要內容概括
《措施》總體包括四個部分。
第一部分為激勵市場主體發展壯大。明確獎勵對象及實施標準。分類獎勵:主要分為工業、商貿業、服務業、建筑業房地產業、主輔分離、集中收銀和電商平臺、大型個體工商戶7個方面。分時獎勵:發放方式為一次性獎勵、分兩年(兩批)撥付。分檔獎勵:金額為5-40萬元不等。
第二部分為強化要素保障。圍繞培育對象和“四上”企業,從三個方面進行保障幫扶。一是金融方面包括信貸支持、融資支持、金融產品支持。二是經營要素方面包括水、電、氣和能評、環評、安評、項目備案、土地供應、施工許可等保障服務。三是人才方面包括人才引進、技能補貼、住房保障、醫療服務等措施。
第三部分為加強服務引導。為幫助企業更好發展,從四個方面進行服務引導。一是深化新增“四上”企業包保服務,依托“雙千”服務,幫助解決企業實際困難;二是開展進規進限專項培訓輔導,通過培訓宣講,引導企業進規進限,服務企業規范生產經營;三是支持企業創新發展,給予相關獎補;四是加強產業鏈供應鏈協同,引導“上中下”游企業加強協作,實現強鏈補鏈延鏈發展目標。
第四部分為附則。主要分為兩部分,一是獎勵申報審核與發放程序,為統一管理,確保不重不漏,《措施》中明確了市場主體培育擬獎勵名單由市發改局、市經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提出,報市發改局匯總。市場主體培育獎勵審核表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統計局、市財政局根據4家行業主管部門提供的擬獎勵名單聯合審查并出具結論,最終名單報市領導審定。通過審核的企業名單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獎勵最終由財政局根據公示結果,按財政資金(或等價物)管理規定將獎勵撥付至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由行業主管部門及時撥付至擬獎勵企業。二是解釋與實施,明確辦法解釋部門,規定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四、《措施》的術語釋義
“四上”企業:現階段我國統計工作實踐中對達到一定規模、資質或限額的法人單位的一種習慣稱謂,包括規模以上工業、有資質的建筑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有開發經營活動的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業、規模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
主輔分離:是指企業將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原材料采購、產品運輸、安裝、包裝、營銷等非核心輔助性的業務從其主營業務中分離出來,集中力量發展主業的做法及模式。